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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灭火系统(无管网灭火系统)
必须掌握的《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5503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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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灭火系统(无管网灭火系统)
1. 无管网灭火系统(预制灭火系统)是指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灭火剂储存装置和喷放组件等预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灭火系统;分为柜式和悬挂式两种类型,适应于较小的、无特殊要求的防护区。
2.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3. 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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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灭火系统
1. 管网灭火系统是指按一定的应用条件进行设计计算,将灭火剂从储存装置经由干管支管输送至喷放组件实施喷放的灭火系统。分为单元独立系统和组合分配系统。
1) 单元独立系统是指用一套重庆气体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2) 组合分配系统是指用一套重庆气体灭火剂储存装置通过管网的选择分配,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2. 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更大 的防护区确定。
3. 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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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区的设置要求
1.防护区是指满足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
1) 全淹没灭火系统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放设计规定用量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2) 重庆七氟丙烷、IG541都是全淹没灭火方式;重庆二氧化碳有全淹没灭火方式和局部应用灭火系方式。
2.防护区的基本要求
1)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2)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3) 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重庆七氟丙烷和重庆二氧化碳(都比空气重)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4)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
5) 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6)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7) 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
8) 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 MPa。
9) 防护区的更低 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3.防护区的划分
1)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2) 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宜≤500m²,且容积宜≤1600m³。
3) 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宜≤800m²,且容积宜≤3600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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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选择阀手柄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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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要求
调试项目 | 试验范围 | 试验方法 | |
模拟启动试验 | 所有防护区 | 手动操作步骤: 1.按下手动启动按钮,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2.人工使压力讯号反馈装置动作,观察气体喷放指示灯 | |
自动操作步骤: 1.断开阀门连接(只启动、不喷气) 2.触发一只探测器,警铃、蜂鸣器报警 3.触发第二只探测器,声光报警、关闭开口。 | |||
模拟喷气试验 | 所有防护区 | IG541、高压CO2:充装灭火剂,喷放设计用量的5%; 低压CO2:采用CO2,喷放设计用量10% 卤代烷: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数量20%,≥1个 | |
模拟切换 操作试验 | 设有备用量的系统 | 主用的灭火剂容器切换为备用容器 | 按照模拟喷气试验的方法进行 |